兩次上訴機會 不認罪難特赦

兩次上訴機會 不認罪難特赦

台灣採取三審終審制,陳水扁如果不服今次的一審判決,還有兩次上訴機會。二審時,將移師高等法院,由第一審以外的三名法官審理及判決;如果扁對二審判決仍然不服,最高法院五名法官就會舉行第三審,將就二審判決是否符合法律原則來判斷,而不會再理會實質案情。

二審三審需時兩年

法律界人士估計,二審、三審過程或需時一到兩年。第三審結果可能維持原判;可能把案件發回重審;最高法院亦可能自行另作判決。三審判決將最終確定陳水扁是否有罪。
此外,陳水扁另一個選擇是爭取總統馬英九特赦,但條件是他要先放棄上訴,並承認自己有罪,否則馬英九即使願意特赦,社會都不會接受他赦免一名貪污罪成立、但不願認錯的前總統。

扁獲保釋機會渺茫

在扁案一審宣判後,各界都關注扁能否獲釋。由於扁第三度被羈押在看守所的時限到本月25日才屆滿,因此,他昨日下午被宣判後,獲釋機會渺茫。最有可能的情況是,留待高院分案後,由承審的高院合議庭決定是否羈押扁。至於移審高院的時間,是在9月25日之前,還是之後,仍未最後確認。
台灣《蘋果日報》/《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