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摩根士丹利亞洲前董事總經理杜軍,涉於07年間利用內幕消息,偷步在中信資源(1205)公佈收購兩幅油田前,以8,711萬港元購入2,670萬股中信資源,沽出一半獲利3,343萬元。區域法院法官陳慶偉昨裁決指,證據顯示杜軍曾看過有關的機密消息電郵,而內容屬對股價敏感的資料,證明他知情,遂裁定10項內幕交易罪成立。杜軍隨即被還押監房,等候今日求情及判刑。
記者:陳詠詩
現年40歲的被告杜軍,01年入職大摩,06至07年間為固定收益證券部董事總經理,07年5月事發後已被停職。事發時被告年薪145萬元,每年花紅以千萬元計。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施衞民昨在庭外指,證監會會繼續採取行動,使香港免受市場失當行為影響。
參與研究兩油田收購
大摩於06至07年間,就中信資源收購哈薩克斯坦油田及中國渤海灣油田權益兩個項目,研究收購的融資方案,被告均有份參與。有份參與的成員均以公司電郵互通消息,而電郵涉及收購行動的機密資料,公眾不能取得。
法官昨裁決指,控方證據顯示被告看過載有機密資料的電郵,認為電郵資料屬敏感資料,被告是知道有關消息。受過高等教育的被告應知道進行有關交易的風險,故裁定他內幕交易罪成。
至於被告事發時曾向上級申請購入中信資源股份,但大摩的監管部門卻誤會他想購入中信資源母公司中信泰富股份,錯誤批准杜軍買賣。法官認為被告明知自己有份參與收購計劃,卻沒有向監管部門坦白。法官亦指有關部門應定時更新被限制買賣的員工名單,但事發時卻沒有妥善運作。
購2670萬股中信資源
案情指,被告得到收購的內幕消息後,於07年2月15日至4月30日,以8,711萬元先後9次購入2,670萬股中信資源股份;又於07年2月27日,慫恿妻子李馨購入6萬股。中信資源於07年5月9日公佈收購計劃後,公司股價急升,一度升13.9%至4.19元。被告稍後售出半數股票,進賬3,343萬元。
03年內幕交易新例生效,以民事及刑事雙軌制裁機制,性質嚴重者可被刑事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10年及罰款1,000萬元。
案件編號:DCCC78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