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辱同窗 六魔女輕判感化

凌辱同窗 六魔女輕判感化

【本報訊】九名初中女生集體欺凌13歲女同學一案,其中6人昨在荃灣裁判法院兒童庭判刑。裁判官阮偉明指,對被告欺凌同學,感到難以理解,並質疑是否香港教育制度,或是父母教導出了問題,但最後仍輕判6人感化18個月至24個月,並要遵守宵禁令。
教育局回應指,絕不容忍校園欺凌問題,當局呼籲學校正視及採取積極措施,鼓勵學校透過成長課、制服團隊及學校的輔導計劃等,培養學生良好品德,學習認識自己、尊重別人及有效地處理衝突,建立健康的信念及價值觀,以預防欺凌事件發生。

官促父母要進行身教

該6名女生年齡12歲至14歲,昨有父母到庭旁聽,被告聽判時均垂低頭表示悔意。律師求情表示,被告還柙期間已反省,後悔及決心改過,她們獲家長支持,盼法庭讓她們接受改造,重返正軌。
裁判官判刑時表示,大部份被告在香港出世及接受教育,不明白為何會做出這些不文明欺凌行為,並質疑是否香港教育制度,或是父母教導出了問題,不知學校是否只着重成績,而缺乏德育的培訓。
裁判官又稱,家長應從本案吸取教訓,對子女要進行身教,不要以打嚇及語言暴力對待子女,以免她們以為可用此方式解決問題。裁判官並訓示被告學習如何尊重別人,最後判其中5人感化18個月及遵守宵禁令,餘下一人則判感化24個月,最初9個月要入住院舍訓練。
案情指,13歲女事主向老師舉報手機失竊事件後,今年5月20日遭9名女生在校內及象山邨商場,集體凌辱達6小時。其間她遭掌摑及煙頭灼頸,又被迫在女廁內脫衣拍裸照。9名涉案女生中有1人獲撤控,另外2人早前已被判感化18個月,餘下6人昨日判刑。
案件編號:TWCC70006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