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五大弊案 14被告同庭宣判

涉五大弊案 14被告同庭宣判

今日宣判的扁家弊案包括國務機要費案、龍潭購地案、洗錢案和南港展館案等五大案,涉及被告共14人,其中前總統陳水扁涉四案五宗罪,其他13名被告涉罪由一宗至五宗不等,而包括阿扁在內,扁家共有四人涉案待判。
四大弊案中,陳水扁涉國務機要費案、龍潭購地案、洗錢案三大案,罪名包括侵佔公有財物罪、利用職務詐財罪、偽造文書罪、收受賄賂罪和洗錢罪五宗,扁拒絕認罪,檢方要求給予「最嚴厲制裁」。吳淑珍較陳水扁多涉一宗案,即南港展館案,她被指控的罪行也多一宗,即洩密罪。控方對她求以「從重量刑」。扁子陳致中和媳婦黃睿靚被控洗錢罪。本月1日,吳淑珍和陳致中、黃睿靚三人因涉偽證罪,已分別被判監一年至六個月不等。
本案其他被告,包括總統府前秘書長馬永成、總統辦公室前主任林德訓和總統辦公室前出納陳鎮慧,三人涉國務費案,分別被控侵佔公有財物罪、利用職務詐財罪和偽造文書罪。涉洗錢案的還有吳淑珍胞兄吳景茂、陳俊英夫婦,以及吳淑珍的同窗蔡美利。蔡美利的兩個弟弟蔡銘杰和蔡銘哲則涉洗錢、龍潭購地案和南港展覽館案待判。此外,力麒集團前負責人郭銓慶涉洗錢案,以及竹科管理局前局長李界木涉龍潭購地案,今日待判。
台灣《蘋果日報》

五大弊案14被告罪名

陳水扁(前總統) 貪污、偽造文書、洗錢等罪

吳淑珍(前第一夫人) 貪污、偽造文書、洗錢、洩密等罪

陳致中(陳水扁之子) 洗錢罪

黃睿靚(陳致中之妻) 洗錢罪

馬永成(總統府前副秘書長) 貪污、偽造文書等罪

林德訓(總統辦公室前主任) 貪污、偽造文書等罪

吳景茂(吳淑珍胞兄) 洗錢罪

陳鎮慧(總統府前出納) 貪污、偽造文書、洗錢等罪

郭銓慶(力拓營造負責人) 洗錢罪

陳俊英(吳景茂之妻) 洗錢罪

蔡美利(吳淑珍大學同學) 洗錢罪

蔡銘杰(蔡美利大弟) 貪污、洗錢等罪

蔡銘哲(扁家白手套、蔡美利二弟) 貪污、洗錢等罪

李界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前局長) 貪污罪

資料來源:起訴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