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被揭連續兩年錄得巨額虧損的耀中教育機構,6月底被餐飲承判商入稟民事索償179萬元,由於耀中不作抗辯,高等法院上周五判餐飲承判商勝訴,耀中需賠償179萬元及1.1萬元堂費,令耀中財政雪上加霜。不過耀中至昨日只支付了其中一半賠款。 記者:倪清江
原告MayaCoffee公司在入稟狀指出,耀中教育機構的餐飲服務,原由校監陳保琼弟弟陳保羅及姪女陳麗生成立的隆立(HarvestLine)公司承辦。Maya在2006年中開始以顧問形式,試為耀中提供餐飲服務。耀中07年在九龍塘創辦中學部後,Maya與耀中簽下3年直接聘用合約,為該校提供學生午膳及學校到會服務,原本至今年底約滿。
不過合約規定,Maya必須每月以15萬元,租用隆立位於火炭工廈單位為廚房,所得報酬為每月10萬元及淨收入的97%作獎金。
免費設計新食堂
Maya稱公司一直虧蝕,但隆立的董事當年曾向Maya表示,雖然火炭廚房的租金較貴,但耀中承諾合約完結後會繼續合作,服務耀中是長線投資,後來又勸Maya免費替耀中中學部新校舍設計食堂。
但自去年中起,Maya便被耀中扣起服務費,金額逾92萬元,至今年4月更被耀中終止合約。Maya認為被告違約,令該公司損失今年4月至合約完畢的應收金額87萬元,連同被拖欠費用,向耀中索償合共179萬元。
高等法院原訟庭上周五作出裁決,由於耀中不作抗辯,判Maya勝訴。耀中須向Maya賠償179萬元及利息,以及1.1萬元堂費。
只支付一半費用
MayaCoffee發言人表示,耀中只支付了所拖欠去年10月至今年3月共6個月的服務費,未肯支付合約餘下的應付費用,代表律師將去信耀中追討。
耀中教育機構昨沒作回應,據了解,耀中將餐飲服務外判予今年4月成立的立方餐飲管理服務公司,它與耀中有關聯。
耀中教育機構的董事除陳保琼及陳保羅兩姊弟外,前特首特別顧問葉國華也是成員之一,他是陳保琼的丈夫。耀中07及08年均錄得巨額虧損,赤字分別有1,600萬及2,178萬元。
案件編號:HCA147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