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金管局規定各銀行本月內,需在分行清楚劃分傳統存款業務及投資業務兩個區域,兩個業務的人手亦需分隔,不可越界推銷。但中銀近日發出具威嚇性的通知書給客戶,寫明不同意職員使用其存款資料,便不能享用「投資專區」內服務,有客戶批評中銀變相逼客戶提供資料,有違金管局訂立指引的原意。
記者:張文傑
雷曼迷債「爆煲」後,不少苦主均批評在櫃位辦理定期存款等傳統銀行服務時,遭銀行職員游說購買迷債等高風險投資產品,促使金管局今年初發出指引,要求各銀行最遲本月底於各分行內實施一般業務及投資業務的人手、區域及資料分隔。
稱詮釋各有不同
一名中銀客戶於上月21日收到中銀的通知書,指他屬於活躍客戶,通知他中銀本月21日即將實行金管局規定的分隔措施,如他不同意該行職員使用其存款資料,可通知該行,但信件下方的備註列明「如客戶不同意本行職員使用其存款資料,將不能於本行『投資專區』內享用投資及相關的理財服務」。投訴人認為中銀明顯違反金管局之原意。
中銀接受本報查詢時卻指詮釋信件上各有不同,市場營銷及企業傳訊部表示,如客戶不同意中銀職員使用其存款資料,仍可在「投資專區」內享用相關服務,並解釋如職員不能查閱客戶的存款賬戶資料,職員便不能主動向客戶建議任何投資產品及作出全面財富策劃分析,呼籲客戶有問題直接聯絡銀行。
金管局曾解釋訂立新指引,旨在令負責投資專區的職員不可到傳統存款業務區推銷,並確保客戶進入投資專區並非受到誘導而是出於個人選擇。金管局發言人回應事件時指不會評論個別銀行發出的信件,但知悉中銀已確保前線職員向客戶清晰解釋銀行立場。
滙豐銀行及恒生銀行均表示,無規定客戶須同意該行使用其存款資料,才可於投資專區內享用投資或理財服務。滙豐發言人指已完成所有分行的相關分隔措施。
議員倡一分行一業務
【本報訊】雷曼事件後金管局規定銀行等認可銷售投資產品機構,今年初起要在結構性產品加警告字眼、銷售前要為客戶做風險狀況評估及錄音等。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新指引不足,不同銀行的評估標準仍有不同,應盡快統一。
銷售過程錄音
金管局早前規定,客戶投資前銀行需替其進行風險狀況評估,此程序應由與銷售無關的職員進行,客戶應獲分析報告副本兼由客戶確認,並為整個評估程序及銷售過程以至相關安排錄音。銀行在銷售結構性產品文件中亦要加上「投資決定是由閣下自行作出的」等字句。
協助雷曼苦主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甘乃威指出,在同一分行內分隔一般及投資業務,容易令客戶混淆,銀行應指定每一分行只做一項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