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埔中心管理公司涉在屋邨內四座樓宇的天台食水缸加裝喉管,將食水泵往鹹水缸作冲廁用途,違反《水務設施條例》,遭水務署票控。涉案管理公司昨派代表到法院承認8項控罪,被判罰款約1.1萬元兼賠償水費約5.7萬元。
被告為啟勝管理服務有限公司,被控於今年3月20日或之前,在屋邨內第6、7、15及21座樓宇的天台,未經授權裝設增壓泵,以及食水未經水錶作供應。
特委裁判官陳志儉則表示,被告沒有採取恰當措施處理,若維修工程拖延一個星期可以理解,但涉及一段頗長時間,並涉及多幢大廈,事件有一定嚴重性,但考慮被告認罪,8項控罪共判罰款11,200元,兼賠償水費共57,148.83元。
案件編號:STS736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