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粉嶺一名嚴母昨凌晨因女兒夜歸出言責罵,遭女兒反唇相稽,母親大動肝火衝入廚房,拿起平底鍋向女兒「照頭扑」,女兒當場頭破血流,更一度昏迷,嚇得胞妹報警求助。救護員趕至女傷者已漸回復清醒,由胞妹陪同送院,涉襲擊案的「非常母親」被捕帶署。 記者:程智堅
非常母親姓陳(45歲),與家人同住粉嶺嘉福邨福樂樓一單位。昨凌晨1時許,陳婦姓黃(22歲)女兒出街夜歸,惹來陳婦不滿出言責備女兒,女兒不甘示弱「駁嘴」還擊,母女發生爭執;兩人越吵越烈,其間陳婦情緒激動,衝入廚房拿出平底鐵鍋向着女兒頭部「猛扑」教訓,黃女登時頭破血流,一度暈厥,陳婦的18歲幼女見狀慌忙報警求助。
救護員接報到場黃女漸回復清醒,她接受包紮後由胞妹陪同送院,目前留醫情況穩定,涉襲擊女兒的陳婦則被帶署調查,其後獲准保釋。
暴力行為損親子關係
香港家庭及事業發展服務訓練總監司徒漢明,理解事件中母親基於緊張及愛惜女兒,出言責備卻惹來反駁,怒極做出傷害女兒行為,但暴力及傷害性行為只會影響親子關係,「將來仲難教」;對於一個22歲女兒來說,打罵是不恰當的管教方法,「好多父母忽略管教子女係有年期限制,一般得18年,即子女到達18歲,父母管教的角色及責任已完結,頂多去到21歲,佢哋法律上已屆成年,可以自己揸主意了。」
司徒漢明認為父母管教子女應把握時機,在子女兒童及幼兒期及早展開調校工作,長大後便應放手讓子女走自己人生路,父母的角色由管教變為支持、支援及給予意見。是次事件母親認為女兒夜歸不當,母女可平心靜氣坐下商量,較責罵及暴力對待更好。「用咗暴力,唔單止解決唔到問題,仲激起女兒反叛嘅情緒,第二日仲難教,形成更多衝突及更激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