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對同居男女覬覦新股退款支票保護私隱的漏洞,聯同兩名親友,在新股申請表上填假身份證號碼及住址,重複認購七隻新股,增加中籤機會之餘,亦可確保取回退款。四人成功獲配七隻新股後便轉售,共圖利27萬元。區域法院暫委法官葉佐文認為案件有組織及計劃,超越一般商業詐騙案,故先將各人還柙,下周一判刑。
覷準退款支票漏洞
四名被告為任職補習社導師的情侶歐偉明(34歲)及陳慧儀(34歲)、歐母連舜娟(58歲)及歐胞弟的女友張麗堅(26歲),各人承認7項串謀詐騙罪。涉案的陳母黎兆美(59歲)及張母詹福娣(58歲)則獲撤控。
案發於06年10月至12月,各被告覷準認購新股的退款支票,會以「*」掩去收款人身份證第四及第五個數字的漏洞,虛報不同身份證號碼,重複認購犯案。各人被捕後,監管機構已於07年4月起,要求退款支票的身份證號碼,隨機遮蓋其中兩個數字,以堵塞漏洞。
案件編號:DCCC106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