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有道:交通意外索償期六年

保險有道:交通意外索償期六年

根據《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規定,車主須購備第三者責任保險。車主在選擇汽車保險的代辦公司時,要留意該公司是否符合銷售汽車保險中介人資格。獲登記資格的保險經紀或代理才可銷售相關保單,而保險代理更須先得到保險公司的委任。一些不合資格的「中介公司」,根本未獲保險公司授權代賣保單,其保單不具效力。

傷亡追溯期3年

在路上行駛的車輛,如沒有有效的保險,即屬違法,車主會被檢控。按現行法例,交通意外的索償人有權在事發後6年內,就財物損失向駕駛者或車主提出索償,而人身傷亡的追溯期為意外發生後3年。
賠償責任可大可小,可能數以百萬計。購買保險可為投保人分擔風險,投保人切忌因貪便宜而誤信不合資格的中介公司,枉花金錢而最終得不到保障。即使車主透過符合資格的代理行購買保險,也應妥善保存收據,以作紀錄。
投保人可透過互聯網登入保險代理登記冊,查詢有關詳情,核實後便可以放心投保。保險代理登記冊網址: http://www.hkfi.org.hk/b5_insurance.htm。
香港保險業聯會電話:25201868
網址: http://www.hkfi.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