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日前在旺角女人街發生的勒索案被告向證人潑鏹水案,涉案被告昨被押解至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對於被指以父親病重為由,呃法庭批准保釋,乘機犯案,被告透過當值律師,呈交一張醫生紙副本,以證明父親病危。案件押後至11月3日,被告還押監房候訊。
28歲被告池志康,報稱無業。他被控於本月6日在俗稱女人街的通菜街393號對開一個小販攤檔,向53歲男子陳志銘潑硫酸,意圖使陳身體受嚴重傷害。被告暫時毋須答辯。
控方指,警方需時繼續調查案件,亦需等候政府化驗所報告、傷者的醫療報告及律政司指示。控方指案件造成超過十名途人受傷,反對被告保釋。
還押監房候訊
至於被告早前捲入的勒索案,控方預料會跟本案合併處理,相信兩案均會在高等法院審理。辯方沒有保釋申請,案件押後至11月3日,其間被告需還押監房。
被告另涉及一宗襲警案,將於本月18日受審,屆時他會被押返九龍城裁判法院。他昨日臨離開犯人欄時說:「唔該晒法官。」
被告於7月下旬因勒索陳志銘38萬元被起訴,其後被法庭還柙。直至上周四向法庭聲稱父親病危,希望能見父親最後一面,法庭才准他保釋外出。其保釋條件包括10,000元保釋金、交出旅遊證件及不得離港,但沒有被下令不得騷擾控方證人。裁判官當時明言,待被告見父親後,極有可能重新羈押被告。
案件編號:KCCC4035、478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