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拆家校園賣K仔判勞教

16歲拆家校園賣K仔判勞教

【本報訊】天水圍伯裘書院三名中二男生,今年6月4日在天逸邨「夾錢」索K後不適暈倒。警方拘捕區內一名16歲毒品小拆家,控以一項販毒罪。毒品小拆家早前認罪,昨被判入勞教中心。
主任裁判官郭偉健昨引述報告指,被告於07年加入黑社會,今年開始索K,未婚妻雖懷孕,但他沒想過如何供養子女,可見他只顧享樂,做事沒深思熟慮。他用50元買入K仔,以100元賣出,顯然為錢犯案。上訴庭有指引嚴厲打擊流行毒品,即使初犯及數量少,亦要判監。
該名陳姓被告(16歲)被控於今年5月31日至6月5日,在天水圍天逸邨逸海樓地下販賣一包K仔。資料顯示,天水圍伯裘書院三名中二男生,今年6月4日早上,在天逸邨逸池樓對開公園,身穿校服索K昏倒,被保安員發現報警送院。據悉,警方先拘捕三名索K男生,他們合資向一名15歲男同學買K仔。警方再拘捕該男生,證實他從陳姓被告購得K仔。
案件編號:TMCC313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