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公關被姦案舊同學供述介紹入行經過 受害人只做「金魚」

女公關被姦案
舊同學供述介紹入行經過 受害人只做「金魚」

【本報訊】18歲夜總會女公關疑遭醉酒客強姦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介紹女事主入行的好友稱,兩人在新花都夜總會只當陪客人飲酒、猜枚及唱歌的「金魚」,不會提供性服務,從未聽過有女公關與客人私下議價,在房內進行性交易。
該名22歲的女證人供稱,她跟女事主是中學同學,女事主讀畢中五後當美容師助理。她升讀中六,為供養自己,07年暑期起在「俏佳人卡拉OK夜總會」當公關。其後,她介紹女事主入行,並一起轉往新花都。
她與女事主均只陪客人飲酒、猜枚及唱歌,行內人稱為「金魚」,至於陪客人出街提供性服務的公關則稱「木魚」。夜總會經理及「媽媽生」一定熟知各公關的職責屬金魚或木魚,「如果啲客人想搵木魚,你畀咗金魚佢,佢會唔鍾意。」

建議女事主報警

她又供述,案發前已沒有在新花都工作。去年6月3日凌晨約3時收到女事主來電,哭訴遭客人「搞」。兩人見面,女事主認為警方不會相信她,加上夜總會侍應經過房間,透過玻璃窗看到亦不理會,故起初不欲報警,但她強烈建議女事主報警。被告郭浩(41歲),藥物推銷員,否認一項強姦罪,案件今續審。
案件編號:HCCC1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