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條安全帶加上一把縮骨遮,昨日在旺角一宗高空墮物意外中救回三條人命。一名裝修工人昨午在一幢商業大廈8樓小平台騎着A字木梯做清潔時,失平衡翻跌出街外,工人靠身繫的安全帶得以順利跳落平台,木梯則飛墮行人路,撞向一對路過爺孫,幸好爺爺打着雨傘卸去不少撞擊力,僅被木梯擊傷頸背受傷,孫女無恙但受驚。
記者:鄭文輝 劉漢權
被雨傘救回一命的老翁姓黃(76歲),頸部及背部流血,事後清醒,與受驚的6歲孫女一同送院。黃伯經搶救後情況嚴重,其孫女無恙,事後由趕至醫院的家人接走,有人問她:「重驚唔驚?」她哭着回應道:「驚呀!」家人稱,事發時黃伯剛到學校接孫女放學,正在回家途中,豈料飛來橫禍。
工人繫安全帶未墮街
現場為旺角道一號「旺角道壹號商業中心」,木梯墮落的位置接近交通燈口位,幸好當時人流不多,否則後果堪虞。現場消息稱,大廈8樓一間設計公司較早前進行裝修,工程已完成,正進行清潔工作。出事工人姓張(48歲),昨午3時50分,他在8樓公司一個面積10多呎的小平台,騎在一張高約4呎的A字形木梯上做清理玻璃窗的工作,平台一邊面向街,張身繫安全帶以策安全,但木梯沒有用繩索綁住。
現場消息稱,平台旁有一扇窗門打開,張騎在木梯上,在窗門旁用腳邊移動木梯邊做清潔工作。其間,懷疑木梯碰及窗門或張在抹窗時失平衡,木梯向外翻側,張立即跳離木梯,加上身綁安全帶不致飛落街,他安全跳落平台,但木梯則跌出平台飛墮地面行人路。此際黃伯接孫女放學剛巧行經,因天氣熱,黃伯打開一把縮骨雨傘為兩爺孫遮擋太陽,木梯飛墮而至先擊中其雨傘,將雨傘撞毀再擊中黃伯的頸背,木梯再反墮地面。黃伯受傷倒地但神志清醒,其孫女則無事,但受驚哭泣。
工人及判頭同被拘捕
警員及救護員到場,將黃伯及其孫女一併送院,木梯表面完好,但雨傘嚴重扭曲。警員封鎖一段路面及上8樓調查後,以涉嫌高空墮物傷人,將姓張工人及姓石(52歲)裝修判頭拘捕帶署。黃伯送院救治後情況嚴重,其子及媳婦接獲通知趕抵醫院了解事件,探望黃伯及接回受驚的女兒。其間,出事設計公司的人員到醫院探望黃伯。有人透露,裝修工程已完成,相信工人當時在做「埋尾」清潔工作。
飛梯擊傷途人示意圖
雨傘卸去三分一撞擊力
【本報訊】爺孫遭「高空飛梯」擊中事件,理工大學機械工程學系工程師盧覺強直言:「好彩當時佢(傷者)擔遮卸咗幾十磅撞擊力,否則就算唔死都會好重傷。」職業安全界人士則指,木梯只是提供進出用途,將木梯作為工作平台是違反規例,僱主可被檢控。
直接擊頭隨時奪命
盧覺強指,肇事的木梯重約11磅,木梯由33米高的平台墮下,其時速高達92公里,木梯墮地的撞擊力為140磅,若直接擊中肇事爺爺頭部,就算不死亦會重傷。事發時傷者的縮骨遮擋一擋木梯,起碼卸去45磅撞擊力,即木梯擊中傷者時的撞擊力約95磅力,這樣的撞擊力還不致奪命。
香港職業安全衞生協會會長鄺超靈形容,騎着木梯或摺梯作「步行」方式移動,是非常危險的行為。更違反勞工處的職業安全指引,承建商、東主及僱主如沒遵從法定的安全要求可被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