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500元利誘 裸照要脅再來一次中年漢涉與兩童肛交

首次500元利誘 裸照要脅再來一次
中年漢涉與兩童肛交

【本報訊】貨車司機涉嫌在網上結識男童後利誘他性交。男童獲甜頭後,介紹舊同學予司機認識,結果舊同學收錢與司機性交。直至司機以裸照要脅男童的舊同學再來一次,事件才曝光。涉案司機昨在屯門裁判法院被控兩項非法肛交罪,主任裁判官郭偉健拒保釋,押後至本月11日再提訊。 記者:陳浩義

被告林德權(45歲),報稱貨車司機。首罪指他於去年10月至11月某日,在旺角區某時鐘酒店,與男童X肛交。次罪指他於今年8月19日,在八鄉一單位,與男童Y肛交。兩童年僅14歲,被告暫時毋須答辯。

受害人父親揭發報警

根據控方所稱,被告在互聯網的聊天室結識X,並透過MSN聯絡。去年10月相約X在旺角會面,給他500元,然後到時鐘酒店肛交。其後,X在互聯網聊天室介紹舊同學Y與被告認識。
被告其後以MSN與Y聯絡,並相約Y於8月19日會面。兩人在八鄉一單位肛交,事後被告給他500元。其後,被告透過MSN要求Y再次性交,並傳送一張Y的裸照作要脅,指若Y不答應,便將裸照發放。Y的父親發現兒子MSN內容有可疑,與學校社工商量後決定報警。
控方昨申請將案押後時表示,警方除須安排認人手續外,亦會檢查被告及事主的電腦,調查有否相關的MSN內容及照片。
律師申請保釋時表示,被告於上周五被捕拘禁至今已72小時,而他在上周五凌晨曾注射過針藥,但傷口發炎,盼可保釋出外治理。裁判官則表示,法庭考慮到控罪性質嚴重,最高刑罰可判終身監禁,恐防被告騷擾證人,加上證據確鑿,故拒絕保釋申請,將被告還柙,交由警方看管,以待進行認人手續。
案件編號:TMCC329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