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稱父病危 法官准保釋勒索案被告鏹水淋證人

訛稱父病危 法官准保釋
勒索案被告鏹水淋證人

【本報訊】旺角女人街淋鏹水案疑兇前日在現場大叫「佢搞我老婆」,令人以為案件涉及桃色糾紛,但原來他是企圖轉移視線。疑兇乃一宗涉及38萬元勒索案的被告,遭淋鏹水而受傷的手袋檔檔主則為該案證人。疑兇7月被起訴後一直還押監房,直至上周四(3日)訛稱父親病危,以保釋外出見父親最後一面為由,成功博得裁判官同情而獲准保釋,三日後他到檔主擺檔的地方淋鏹水施襲。記者:戴國輝、梁偉權

被告池志康(28歲)報稱無業,他被控一項勒索罪,今年7月23日首次帶上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控罪指他於7月14日在旺角廣華街1號對開,以恫嚇方式不當地要求陳先生交出38萬元。

遭淋鏹水的姓陳檔主昨仍然留醫,並有警員保護。梁偉權攝

陳妻出院後,即到醫院探望丈夫。

勒索案涉及款項38萬

消息指,53歲的姓陳男事主,多年前與妻子在旺角售賣手袋維生。陳早前有事求助於一名有背景人士,他向陳索取40萬元,陳給他2萬元,餘下的38萬元則無以為繼。池志康認識該名有背景人士,於是代他向陳索取金錢。警方接報後為陳錄取口供,案件交旺角區反黑組探員跟進,至7月下旬池被落案控以一項勒索罪。
控方昨表示,案件上周四再提訊時,由於律政司認為案件應在區域法院審理,故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昨日再提訊,等候轉送文件。
池首次提訊後一直不准保釋外出,還押監房約六星期。他上周四同時提出保釋申請,聲稱父親病危,希望能保釋見父親的最後一面。主任裁判官馬漢璋相信池所說,准池保釋外出。
池獲准保釋三日後抵達旺角女人街淋鏹水現場,尋獲陳後高呼陳的名字,然後向他淋鏹水。陳嚴重受傷,在旁的陳妻也遭鏹水灼傷。案件共造成11人受傷,包括一名協助拘捕池的休班探員。據悉,池被捕時曾向在現場的警員表示:「佢搞我老婆!」

兩宗案或會合併處理

主控官指,控方要求將池還押警方看管,讓警方繼續調查案件,並為池錄取口供。池初步向警方證實,他上周申請保釋外出,並非如他所說見病危父親一面,而是尋找陳並傷害他,警方稍後會到池位於屯門寶田邨住所搜尋證物。控方相信淋鏹水一案會在今日提堂,不排除兩案日後會合併處理,故勒索案暫不會轉送至區院提訊。
池由當值律師代表,辯方既不反對控方申請,也沒有申請保釋。主任裁判官隨即宣佈池須還押警方看管。
警方發言人昨表示,池已被落案控告一項有意圖傷人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連續兩日有證人遇襲

連同這宗淋鏹案,本港連續兩日有證人遇襲。資料顯示,本月5日,一名將會到法庭指證「大耳窿」集團的30歲姓潘男子,離開小西灣富怡花園準備出門上班,在住所對開遭穿西裝獨行兇徒持西瓜刀伏擊,刀手疑集中斬嘴,男子中三刀重創。該案昨日在區院提訊,案件有三名被告,他們被控串謀勒索等罪。控方指由於潘仍受傷留院治理,主審法官李瀚良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2日再提訊。
案件編號:KCCC4035/09

話你知:保釋期犯法 原案或重判

刑事案被告在裁判法院提堂時,若申請保釋,往往會被裁判官頒令不得騷擾控方證人、定時到警署報到或交出保釋金,以作為保釋條件。律師梁永鏗指,一旦違反保釋條件,被告多數會被撤銷擔保、充公保釋金,要再申請保釋就非常艱難。至於在保釋期間犯法,原本涉及的案件,一旦罪成,判刑時會判得更重。
梁又指違反保釋條件,一般不會被起訴,但若是棄保潛逃,被緝捕歸案後,律政司多數會按《刑事訴訟程序條例》,控以沒有依時歸押罪,最高可判監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