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斥海事處外判巡邏船

工會斥海事處外判巡邏船

【本報訊】海事處員工不滿處方每年花800多萬元公帑租用3艘外判船隻進行海上巡邏,擔心有人會與外人「通水」避過巡查,影響執法公正,昨聯同工會約100人遊行到政府總部,要求處方停止租用船隻並增聘人手。

憂再裁減人手

海事處船隊科小輪人員職系員工昨聯同海事處職工聯盟分會、職工盟公務員工會委員會及港九拯溺員工會約100人,由遮打花園遊行至政府總部遞交請願信,抗議海事處02年起租用外判船隻執行海上巡邏,每艘外判船隻除有一名海事處執法人員外,船長及水手兩人均為外判員工,擔心有非公職人員會與外人「通水」,避過巡查。
海事處職工聯盟分會主席陳耀國表示,現時海事處有21艘巡邏船,其中3艘是租用的外判巡邏船。有消息指處方會再增加外判船數目而裁減部門人手,早前已向處方反映訴求但未獲理會,不排除稍後會作進一步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