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熱愛空間,包括物理空間,以及心靈空間。所以,我是那種很喜歡丟東西的人,看過的書、不要的衣服、過期的食物……丟起來毫不手軟,信用卡底單只保留一個月,銀行月結單、垃圾郵件,甚至連產品說明書也順手丟棄。能夠讓我產生安全感的不是人或物,而是空間,有足夠大的空間,證明我仍有能力容納新的人,新的物。所以,結束一段戀情的話,我會把情書、信物統統退回,值得記取的記憶,永遠留在我心靈某一個空間,不值得記取的話,留着那些實物也沒有用。
很多年前,跟一個男人分手,我把舊物整理好了還給他,那男人居然暴跳如雷,問我:「你從來沒愛過我?」我告訴他:「很認真地愛過。」然後,他請求我保留那些東西,他說,「即使你將來愛上別的人,我希望你永遠不會忘記我。」
人們總是迷信了信物的魔力,相愛的時候,要用信物來作證。分手了以後,信物更被神化了,不甘的那一個,守着一堆死物,恨不得可以用來作法。或者,希望用那堆信物填滿前度的心靈空間和物理空間,使後來者無處容身。事實上,感情死亡了,並不能靠信物起死回生。
我跟那個男人後來各自有了新生活,我們沒保留舊物,卻展開了一段新的關係,他是我最值得信賴的其中一個好友。
留不住人,留着一堆信物,最終只是讓自己的步履變得沉重。而另一些人,不需要任何信物,他們會長住我們心中,讓我們用餘生的時間去思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