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昨首度承認,現行並無指引禁止前線人員使用市民車輛作路障協助執法,全憑前線人員經驗判斷,而且根據法例,警方有權要求市民協助執法。監警會隨即猛烈批評,指警方要禁止用市民性命財產來協助執法。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更直斥警方要收回相關言論,否則要求警務處處長鄧竟成下台。
「根本唔應該容許咁做」
獨立監察投訴警方委員會昨討論警方打擊非法賽車行動,多名監警會成員均關注,今年7月警方在觀塘繞道利用市民車輛作人肉路障阻截非法賽車事件。警方交通部總警司高富士指出,警方非常重視公眾及執法人員的安全,使用市民財產非警方政策,但他承認,現行指引並無禁止前線人員使用市民車輛作路障協助執法,全憑人員的經驗作判斷,在有需要時可要求市民提供協助。
他又說,根據普通法,警方有權要求市民協助執法,若市民拒絕,或會觸犯法例,「當然若市民認為在非常危險情況下,可拒絕提供協助。」
高富士指出,自06年至今警方共檢控10宗非法賽車,但無人因此入罪,警方要以其他罪行檢控。他承認,在檢控非法賽車的搜證上有困難,而且該法例現行最高刑罰監禁一年及最高罰款10,000元,欠阻嚇性,警方現正與相關部門研究將非法賽車刑罰提高至較危險駕駛監禁三年的刑罰更重。
不過,監警會委員張達明批評,警方給予前線警員指引不清晰,「借用市民財產唔係警方政策,但指引又冇明文處理同禁止前線人員咁做,只憑人員判斷去決定,根本就唔應該容許咁做。」監警會主席翟紹唐也指出,警方此舉對市民及前線人員不公平,要求警方在檢討相關指引時,應考慮安全及責任問題。
涂謹申促警方收回言論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批評,警方無權要求市民罔顧危險協助執法,指相關法例30多年無引用,根據終審法院案例,該法例已視為過時,「市民是否為警方執法就要去死?警務處長唔係皇帝,特首唔係君主…警方唔應該,亦冇權咁要求。」涂強烈促請警方收回這番言論,否則要求鄧竟成落台。他並已提出於本月底的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討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