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著名藝人劉家昌、章家珍(甄珍)夫婦,被控於1999年間掏空國民黨營華夏公司投資款項。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定劉家昌夫婦所為主要是配合華夏公司要求,並未違法,予不起訴處分。
被指掏空國民黨產
控方指出,華夏公司在1999年間投資劉家昌所成立的欣和公司六億多元新台幣(下同,約1.4億港元),這筆款項匯入指定帳戶後,劉家昌立刻以欣和公司名義購買章家珍所屬家欣公司名下的一筆房地產。經鑑價後,這筆房地產僅價值兩億多元(約4,700萬港元),劉家昌夫婦被控掏空華夏公司的投資款。
台北地檢署偵辦後,多次傳喚劉家昌夫婦,但未到案,當局於2007年5月間發布通緝,兩人在今年3月間返台說明案情。劉家昌在應訊時表示,華夏公司當時投資欣和公司六億多元,條件是他必須買下華夏轉投資的博新多媒體,由於投資欣和公司沒有保障,華夏要求他將妻子及家欣公司名下房地產登記在欣和公司名下。整件事是華夏公司投資欣和公司的行為,他並未掏空款項。當局因此對兩人不予起訴。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