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故香港三一企業創辦人黃恕之與妻子去世十年,遺產爭拗仍不斷。天津巿亞太地區經濟交流協會指,原可從黃妻遺產中獲130萬美元(折約1,014萬港元)捐贈,但身為亡母遺產信託人的黃恕之兒子違反協議未有支付捐款,遂入稟高等法院,追討捐贈。
後人在港加爭產
原告天津巿亞太地區經濟交流協會,被告黃炳燊。原告在入稟狀指,黃恕之與妻子童巂均於99年去世。按黃恕之的遺囑附錄,會把500萬美元捐予原告。
黃氏後人就先父母的遺產於加拿大及香港掀起訴訟,至04年經調解達成和解協議。按協議,會從童巂的遺產撥款130萬美元,並先把遺產中司徒拔道玫瑰新村的物業作抵押,直至支付捐款。然而,被告出售上述物業之餘,又未作出捐款。
案件編號:HCA188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