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知多啲:公積金計劃分兩大類

積金知多啲:公積金計劃分兩大類

問:本人最近轉工,離開了任職5年的公司。在計算公積金時,發現部份公積金被扣起,轉移到另一個自己名下的強積金賬戶內,原因為何?
答:現時公積金計劃成員可分為:在強積金制度實施當日或之前參加,以及在公積金計劃實施後參加兩類。兩類計劃的成員在離職時計算累算權益會有所不同。
因你屬於後者,離職時先按照公積金計劃訂明的「歸屬比例」等條款,計算及領取計劃之所得累算權益;然後計算「最低強積金利益」,把相關數目全數由公積金計劃,轉往一個屬於你的強積金賬戶保存,並受《強積金計劃(豁免)規例》中有關保存及提取累算利益規定的限制。

通常65歲可提取

一般而言,要到65歲才可提取,如轉移後尚有餘額,你則可按個別公積金計劃的條款提取。
「最低強積金利益」以下列兩者中數目較小為準:
1.強積金計劃實施後,在有關公司服務期間,在公積金計劃下所累算的利益;或
2.1.2x最終每月平均入息x參加公積金計劃後的服務年期。
積金局熱線:2918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