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振國案與訟求和解

朱振國案與訟求和解

【本報訊】因擒賊重傷至全身癱瘓的警員朱振國,至今仍在黃大仙醫院留醫。朱振國妻子兩年前入稟向警務處處長追討僱員補償,與訟雙方昨到區域法院,要求批准和解。朱妻在庭外透露,正爭取最高賠償額約200萬元。惟律師指法庭已頒發保密令,拒絕透露進度。
朱妻蔡燕萍表示,朱振國於黃大仙醫院復康部留醫約一年多,情況漸有好轉,可進食流質食物。
除此案外,朱妻還替丈夫向高等法院入稟申請人身傷害賠償,已排期至11月9日提訊。警員朱振國於05年7月19日在長沙灣獨自執勤時,遭賊人用生果刀割頸受傷,導致全身癱瘓。
案件編號:DCEC69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