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詐騙集團覷準內地業主留匙在港多間地產代理,準備將名下的紅磡海逸豪園單位放租,便按土地註冊處的業主資料,偽造身份證明文件,然後找來一名無業漢冒充業主,集團並在網上放售單位。兩名買家不虞有詐,由經紀查看證件後,便草草繳付定金交易,共損失138萬元。無業漢昨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欺詐及一項串謀詐騙罪,被判監四年。
記者:陳曉薇
被告張正揮(36歲),無業。案情指,長居廣州的姓陳內地商人去年5月以1,300萬元購入紅磡海逸豪園一個面積1,470呎的海景三房低層單位,此後一直放租。至今年2月,租約剛滿,陳欲繼續放租,便將單位鎖匙放在本港多間地產代理,以便租客睇樓。
中原經紀見簽名起疑
據警方指,估計詐騙集團覷準機會,按土地註冊處登記的業主個人資料,偽製一套內地身份證及雙程證,並貼上被告相片,然後將單位放在網上,以低於市價的990萬元放售。稍後,利嘉閣及太陽物業的地產經紀便根據被告留下的電話找他,分別於3月1日及4日,代一男一女買家約見被告。經紀查看證件與業主相符後,便代買家付出共138萬元定金給被告。
其間,一名中原地產經紀醒目,見到被告在臨時買賣合約用英文簽名,而非登記文件所用的中文名簽署,發覺可疑,拉倒交易。真業主稍後被通知物業遭人出售,才知被騙徒利用,遂親自到九龍城警署報案。警方追查被告與代理的電話紀錄,將被告拘捕。
辯方昨指,被告過往有21次案底,多與毒品有關。他於去年8月才放監,今年2月遇交通意外傷腳,女友同時有喜,他因拮据,在美沙酮中心認識的「明哥」給他一萬元報酬,他才按指示犯案。
交律師代辦減低風險
暫委法官林偉權指,詐騙集團精心策劃犯罪行為,被告即使不是主腦,沒他出面進行詐騙行為,主謀亦難成事,故從謀亦不能輕判。
案件主管沈海光呼籲準買家交律師代辦交易,減低風險。
地產代理監管局則回應,如地產從業員對客戶身份真偽有懷疑,應主動聯絡警方,當局在判決後會跟進個案。
案件編號:DCCC7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