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絕對不會打他們的!」一名東莞男子日前到妻子與姦夫同居的出租屋捉姦。他為找人證,竟致電內地記者要求陪同及拍照。入門前他雖向記者承諾不會打人,但當見到衣衫不整的妻子與姦夫時,他即衝向姦夫拳打腳踢,事後又將本身已有妻子的姦夫送到派出所。
這名捉姦者姓李,周一(8月31日)晚他帶同內地記者,到東莞市虎門鎮宴崗村一間出租屋,按動門鐘,開門的正是其妻阿珍,當時阿珍衣衫不整,屋內有一名30多歲、赤裸上身的男子,事主極度憤怒,忘記向記者許下不動手承諾,揮拳痛毆姦夫,迫使他節節後退,幾乎下跪求饒。李妻當場被捉姦,羞愧難當,忙用衣服掩面,不敢面對鏡頭。
妻子手機充滿肉麻短訊
李姓事主稱,一年前他發現來自湖南的妻子阿珍,與來自廣東河源的32歲已婚男子朱健康搭上,並且離家出走,共賦同居,若不是上月中李、珍兩人要回湖南參加小姨婚禮,他也未能與妻子碰面。在湖南期間,兩人貌合神離,事主發現她的手機充滿着肉麻短訊,讓他十分不悅,於是決心要找出這名姦夫。上月26日,他與阿珍坐車回到東莞厚街後,阿珍不肯下車回家,他於是找朋友開車跟蹤,發現阿珍在虎門鎮下車後,朱健康即上前抱着她,令他心如刀割。
經過暗中追查,事主周一終於找到妻子與姦夫的住處,並叫記者齊上門捉姦,替他拍照片作證據,擬告姦夫重婚。事後,事主將妻子阿珍帶回家,但阿珍在翌日再離家出走,目前無法聯絡。
廣東《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