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宗大案判決影響深遠

多宗大案判決影響深遠

【本報訊】回歸之後,終審法院作為司法獨立最終守護者,一方面在官民拉鋸之間捍衞公義,一方面被中央的利刀割得遍體鱗傷。12年來,終審法院揸fit人、首席法官李國能曾經審理居港權案、維港填海以及領匯上市等多宗影響公眾深遠的「長命」官司,官民雙方各有輸贏。李國能的槌子一揮,擊起公眾的掌聲和罵聲,法治喪鐘也忽遠忽近。

裁定領匯上市合法

99年居港權案掀起終審法院訴訟浪潮的序幕。除此之外,以李國能為首的五名法官就侮辱國旗及區旗案裁定兩名塗污國旗及區旗的示威者有罪,遭泛民主派狂轟法庭向政治現實低頭。翌年西貢布袋澳村及元朗石湖塘村兩名非原居民被拒參選村代表及投票,被裁定違反《人權法》,顛覆新界原居民的霸權。
維港填海官民之戰糾纏多時,保護海港協會首度引用《保護海港條例》,阻止政府填海,終審法院04年判市民勝利,宣判灣仔北填海工程不合法,迫使港府修訂填海方法。
終審法院05年特別忙碌。被中央視為眼中釘的法輪功學員因在中聯辦門外靜坐示威,與警方爆發衝突,被控阻街及襲警罪。終審法院同年裁定警方拘捕行為不合法,撤銷控罪。當時李國能重申,市民享有和平示威自由。終院又裁定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等人因集會被控違反《公安條例》實屬違憲,更批評警方限制市民集會自由。
同年終審法院認為港府兩度立法削減公務員薪酬沒有牴觸《基本法》,毋須向公務員「回水」逾百億元薪酬。該院又裁定領匯上市合法,駁回公屋居民盧少蘭的上訴,種下其後公屋商場大幅加租的惡果。李國能等法官同年又駁回公屋居民上訴,裁定房委會毋須減租,影響63萬公屋戶。
以往警隊紀律聆訊完全禁止被控警員派律師代表辯護,終審法院今年3月指此舉違反《人權法》,警隊被迫暫停所有正在進行的紀律聆訊,還警員基本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