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前第一家庭四名成員涉偽證案前日被台北地方法院分別判監。其中被判監半年的扁女陳幸妤、女婿趙建銘及兒子陳致中三人是否適用新例以社會勞動代刑,法務部稱要待全案確定後再由檢方認定;檢方認為,扁女夫婦或可行醫代刑,但扁子或者要掃街代刑。陳水扁昨透過秘書表示,希望家人能「堅強面對判決結果」。
本案前日判決後,陳水扁態度如何受關注。昨日,前行政院長游錫堃和扁系立委高志鵬到看守所探望陳水扁,但兩人十分低調,不如往常探扁後侃侃而談,出來後直接搭車離去。扁辦秘書江志銘則稱,陳水扁已得悉子女們涉偽證罪的判決結果,請他代向家人轉達關心之意,希望家人能堅強面對。
陳幸妤 趙建銘可義診
法務部長王清峰昨日表示,判刑6個月以下的當事人可提出社會勞動代刑申請,至於扁家子女三人是否適用,要待全案確定後,再由檢方認定。根據新實施的刑法社會勞動代刑制度,判刑6個月以下者,社會勞動6小時可抵銷一日刑期,一年內必須完成社會勞動抵銷所有的刑期。
台北地檢署執行科主任劉承武指出,受刑人申請社會勞動代刑,須符合公益,替弱勢族群義診可視為公益。陳幸妤和趙建銘身為醫生,只要有慈善團體或公立醫院提出,檢察官原則上不會不准,甚至可安排兩人到監倉為囚犯診症。至於陳致中,他認為有可能安排清潔社區。
至於陳幸妤、趙建銘和陳致中三人因涉嫌其他弊案,會否影響申請社會勞動代刑,劉承武認為,依無罪推定原則,其他案還在偵查,就不應認定是累犯,不會影響申請社會勞動代刑。據悉,檢方已分案對扁家三子女在國務機要費案中是否涉貪污偵查。
傳姊弟不和拒同住高雄
另據台灣《壹週刊》報道,陳幸妤和陳致中姊弟近日反面,因為陳幸妤覺得弟弟自私,和母親處理扁家資產不告訴她,害她無辜遭限制出境和背上偽證罪名。陳幸妤日前特地南下高雄,告訴母親吳淑珍,不願和陳致中同住高雄,要搬到台南住。吳淑珍欲當和事佬調和,但陳幸妤拒絕。藍委羅淑蕾昨嘲諷,扁家家教不好,父母親沒有以身作則、視錢如命,害小孩為錢爭奪。「扁家姊弟本很優秀,有美好的前途,扁家卻用錢把他們壓死了,很可悲!」但扁辦秘書江志銘昨否認有關傳說,指扁女姊弟感情不錯。
此外,板橋地方法院昨對國防部前後備司令部副司令袁肖龍軍購貪污案買官案一審判決,袁肖龍被判刑10年4月;軍事工程掮客林治崇被判3年;其餘多名被告亦被判刑。該案涉及軍中買官、性招待等弊端,曾引起台灣社會矚目。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