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啤酒推銷女郎上班,遺下3歲女兒在家。但她放工後卻陪客飲酒,再往的士高跳舞,繼而赴內地按摩,令女兒獨留家中達12小時。
原審法官前日自殺亡
她早前承認虐兒罪,昨求情坦承自私,加上生活困難欠娛樂,一時貪玩才犯法,最終獲輕判監禁兩個月,緩刑兩年。
案件原本由主任裁判官莊景傑處理,惟他前日自殺身亡,遂交由另一裁判官李唯治判刑。李官昨斥責姓梁女被告(26歲):「唔係唔畀你去玩,但你都要安排點照顧個女,唔可以唔理佢死活。佢得3歲,好易有事o架!」
被告的丈夫及女兒亦有出庭聽判,事後女兒由友人抱走,丈夫則先行離開。控罪指,被告於今年6月14日至15日,在沙田瀝源邨一單位內,疏忽照顧其3歲女兒。
案件編號:STCC513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