滙豐上周宣佈,硬性推行電子月結單,2011年起,收郵寄賬單須付20元年費,此舉雖然環保,但部份銀行及政府機構,不接受以電子賬單申請個別服務,連滙豐亦不接受其他銀行的電子賬單,作申請服務的佐證。日後市民申請服務或要畀錢要求銀行重發月結單正本。 記者:余美玉、甄嘉儀
近年銀行積極鼓勵客戶使用電子賬單,以加密電郵形式或登入網上銀行,查看個人戶口紀錄。這類電子賬單看似方便及環保,但若市民申請銀行或政府服務,須遞交戶口交易紀錄,即存摺或月結單時,並非所有機構均接受自行列印的電子賬單作申請服務憑證,當中包括帶頭推行電子賬單的滙豐。
滙豐只收其他銀行正本
理財版向滙豐查詢,申請私人貸款及按揭等服務,客戶可否自行列印其他銀行的電子月結單,作財政狀況證明,滙豐回覆,現只接受月結單或存摺正本,自行列印的電子賬單不在考慮之列。
個別銀行如花旗、交銀及永隆,雖有提供電子賬單服務,但花旗指網上申請信用卡,不接受電子賬單佐證,交銀及永隆則只收銀行發出的賬單正本(表1)。有銀行職員解釋,自行列印的月結單或受不同的電腦格式,及印刷機影響副本質素,令部份資料缺失或顏色太淺。
除了個別銀行不接受電子賬單,不少市民經常申請的服務,如向政府部門申請津貼補助、向財務機構借貸,及外國領事館簽證,均要求申請人提供個人財政狀況證明,作審批考慮因素。社會福利署及學生資助辦事處指,該部門雖然接受銀行電子月結單,但該單上須清楚顯示申請人姓名和戶口號碼,如格式有問題或印刷質素差劣,令資料殘缺,須出示正本佐證。美國領事館則表示,申請者可遞交電子月結單,但不排除在特別情況下,須出示有關文件正本。
電子賬單具法律效力
律師黃國桐(圖)指出,電子賬單與傳統月結單具同樣法律效力,但大前提是所有資料均需相同,當中最重要是戶口號碼正確,如資料有錯漏,或經刪改,屬偽造文件。
由於使用電子賬單申請各類服務,有機會被要求出示正本,若需向銀行申請重發傳統印刷版本,銀行會收取費用。此外,如需登入銀行網頁查看交易紀錄,多家銀行均設最長查閱期數上限,由3個月至2年,故客戶應將每期賬單下載存放,以作紀錄,避免日後需要時,需付費要求銀行補發。
補發月結單 銀行普遍收$50
銀行存戶若選用電子月結單,但其後需向銀行要求重發月結單正本,一般收費約50元,16家銀行中,以花旗收費最平(表2),利用網上銀行CitibankOnline申請重發每份月結單,收30元,如透過分行申請,收費較高,每份要50元。
收費最高為建銀,雖然查印2年內月結單每張收50元,但設最低收費,至少要150元,至於2年以上的月結單,每張75元,最低收費250元。
此外,客戶要留意銀行對月結單收費單位並不相同,如滙豐及恒生以每份為單位,但建銀及大新等則以每頁為單位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