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可取得校園驗毒結果的安排引起爭議,教育局副局長陳維安昨立場軟化,表示正考慮是否需要第一時間將呈陽性反應的學生資料通知警方。不過,有律師翻查《危險藥物條例》後指出,法例規定「呈報機構」要將吸毒者資料視為機密,未得事主同意,根本不可向警方等第三者披露。此外,政府計劃採取將學校廁所水染色等手法,防範學生驗尿時作弊。
政府初步構思的驗毒計劃,家長、校長、老師、駐校社工、學校警方聯絡主任,都可接觸被驗出吸毒學生的資料。律師梁永鏗昨表示,根據《危險藥物條例》49A,掌管吸毒者資料的「呈報機構」,除非得到事主同意,再加上機構主管或禁毒專員簽名作實,否則不能向第三者披露有關資料。
梁永鏗批評,政府一直沒向公眾交代法例對資料保密的限制,易令老師、校長誤墮法網。至於警方若要調查案件,也要先得到律政司允許,才可取得相關資訊,如非查案不可索取,「我覺得政府要講清楚,因為如果有啲人知呢條例,可能會投訴,去報警,令到教師無端端會俾人告。」
採措施防溝廁所水
保安局禁毒處發言人回應表示,當局已考慮有關條例規定,至於大埔校園驗毒計劃的資料,必須在家長和學生同意的情況下,方會披露給第三者。
警務處長鄧竟成昨出席大埔區議會會議後,沒正面回應警方是否有需要得悉驗毒結果,他表示及早識別學生、預防等工作環環緊扣,會繼續聽取意見。他並指警方在暑假期間破獲100宗毒品案,拘捕149人,涉及毒品總值約134萬元。教育局副局長陳維安則表示,正考慮是否需要第一時間將呈陽性反應的學生資料通知警方。
陳維安並透露,為防學生驗尿作弊,會禁止學生攜帶大袋或大件衣物到廁所,學校也會將廁所水染色,以防學生將廁所水混入尿液樣本。一直反對驗毒計劃的YTalk召集人葉浩意批評「溝廁所水」等想法對青年充滿敵意,「使唔使係你面前屙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