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第一波:國企股息稅 - 李兆波

理財第一波:國企股息稅 - 李兆波

沒有人喜歡交稅,國企股及紅籌股股東,過去數月收到去年期終股息時,可能會發覺被扣去10%股息稅。事實上中國財政部及國稅局已於今年4月30日頒佈《企業重組稅務處理辦法》,執行期追溯至去年1月1日。若紅籌股及其他機構被認定為居民企業,公司可能被免徵股息稅。至於是否居民企業,則視乎多項因素,包括公司的控股股東所在地、管理人員及公司的註冊地等,涉及定義甚多,是一個稅務法律問題。
香港暫沒有股息稅,但難保以後沒有。其實股息被徵稅不是新鮮事物,不少國家也有實行,宏利金融(945)的股東一向都要交股息稅,但今次國企股及紅籌股的牽連面較廣,涉及股東利益較多,除稅後股東變相是少收了股息。

個人名義持有可避稅

股東是否介意股息稅,視乎其對股息的態度,愛好短炒的可能不甚為意有股息稅的存在。一些退休人士及長線投資者,肯定對股息稅恨之入骨。一位投資者有10萬股中石油(857),原可收14953元人民幣08年末期股息,及12417元人民幣09年中期股息,10%股息稅代價是2737人民幣,相當於一個短程旅行的費用。除非公司增加股息,否則有部份股息歸入政府庫房,股東自然不高興。
如何避開股息稅?如股東是以個人名義持有實物股票,而非透過銀行或股票行持有,便可避開股息稅。以股票託管商、銀行及股票行代名人戶口,及港交所的中央結算系統,都被當作「非居民企業股東」,需交股息稅。
提取實物要考慮多種因素,若投資者打算短期內沽出,還是放回有關機構較方便。持貨量多的可考慮提取,合法地減少稅款。

中大酒店及旅遊管理學院
會計與財務高級導師 李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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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兆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