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管教過嚴 美10歲童槍殺親父

不滿管教過嚴 美10歲童槍殺親父

一個表面正常的家庭,發生倫常慘劇。美國新墨西哥州一個10歲男童,涉嫌不滿爸爸管教過嚴,開槍打死親父,被警方控告一級謀殺。
貝倫市(Belen)警方指他們上周四傍晚接獲開槍報告,到男童的家調查,赫然發現42歲男戶主希爾伯恩(BryonHilburn)遭人從後近距離開槍,頭部中了一槍,留下可怕的傷口,送院後傷重不治。有警員指現場一團糟,因為「近距離開槍的傷口從來都難看。」
警方指報警者正是開槍男童本杰明(BenjaminHilburn),用自己的步槍殺父,現交由當地兒童青年與家庭部看管。男童據報向警員供稱,爸爸對他管教過嚴,懲罰太頻密,所以他開槍。

全家人熱衷於射擊

希爾伯恩是個單親父親,跟太太離婚,四年前得到三個子女監護權。警方指男童的6歲妹妹當時在場,懷疑目擊事發經過,事後交給親戚照顧,另一9歲弟弟當時不在家。
鄰居對於槍擊事件非常震驚,退休警員馬倫斯說:「他們是那種人家都樂於做鄰居的家庭。」另一鄰居桑切斯形容希爾伯恩家一直正常得很,「我們未見過任何不尋常的事,我們知道他們是個好家庭。」
兒童青年與家庭部發言人卻指出,他們多次收到匿名舉報,指希爾伯恩虐待和疏忽照顧子女,自2003年至少進行七次家訪,但孩子身上沒任何傷痕,向家人、朋友、學校人員和醫生查問,亦沒有人提出任何要關注的問題,所以無證據可接管那些小朋友。
發言人亦指希爾伯恩的家有很多槍械,全家人都熱衷於射擊。新墨西哥州的槍械管制法例非常寬鬆,買步槍和獵槍毋須領牌,亦無年齡限制,只限制18歲以下人士持有和使用手槍,當地官員指「成年人為孩子買槍械,絕對合法」。事件卻在當地引起是否應設用槍最低年齡的爭論。
美國大部份州都不設刑事起訴最低年齡,被人權組織批評,但在這宗案中,起訴要先得新墨西哥州的青少年感化局同意,才可繼續,男童亦須先獲委派合法監護人,才可接受警方問話。
這是美國近期第二宗兒童開槍倫常案,阿利桑那州一名8歲男童,去年11月涉嫌開槍打死父親和另外一人,被控兩項殺人罪。
美聯社/英國《泰晤士報》/美國KOAT電視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