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家住公屋的一名無業男子,日前疑攜近兩公斤K仔從內地回港,闖關時被捕。昨日他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時,竟提出可交出100萬元現金作保釋金,令裁判官也為之一呆。惟鑑於案情嚴重,其保釋申請被拒,須還柙至11月6日,等候化驗所報告及律政司指示。
29歲被告鄒啟明報稱無業,居於屯門寶田邨。身材略胖的他,表現冷靜。他被控兩項販毒罪,暫時毋須答辯。
控方指,被告於本月28日早上由內地返港,在羅湖管制站入境大堂行李檢查櫃枱被海關關員截查。關員在其手提袋內起出38袋俗稱「K仔」的氯胺酮,共重1,970克,又在其牛仔褲袋內搜到5克K仔。關員將他押返寓所,再撿獲42克K仔及一個電子磅。涉案毒品估計市值約24萬元。
官表驚訝 終拒保釋
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收取5,000元酬勞,替「Gary」運毒,褲袋的毒品則自用。控方指案情非常嚴重,轉介高等法院的機會很大,一旦定罪可判長期監禁,故反對保釋。
辯方則指,被告沒有案底,受關員誘導才錄下認罪供詞。他於87年來港,與患有抑鬱及躁狂症的51歲母親同住。案發前3日,被告外公去世,被告須辦後事,故希望保釋外出。被告除承諾交出旅遊證件及準時到警署報到外,更提出以100萬元現金作擔保。裁判官蘇文隆聞言,露出愕然表情。辯方律師見狀,即時重申金額確為100萬元。
惟裁判官指案情嚴重,涉案毒品數量甚巨,一旦批准保釋,被告潛逃機會很大,故拒絕申請。裁判官坦言對被告外公的情況愛莫能助,但會通知福利官代為安排照顧其母。
根據上訴庭去年頒佈的判刑指引,販運1至10克K仔,可判監2至4年,販運逾1,000克更可判監14年以上。
案件編號:FLCC256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