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毒問題多 - 左丁山

驗毒問題多 - 左丁山

律師會會長王桂壎代表律師會反對校園驗毒計劃,主因並非反對政府,其實佢同黃仁龍司長講過,非常支持反吸毒,佢睇過一啲政府數字,知道學生吸毒問題日趨嚴重,政府不能不應付,但係驗毒計劃提及警方可憑驗毒資料,追緝販毒,打擊毒販,律師會期期以為不可。如果一位學生驗毒後被發現吸毒,會否講出向誰人買毒呢?是否向警方和盤托出呢?他日警方拉人,是否需要學生上庭作證呢?少年證人以後會否得到警方保護呢?如果學生與毒販同住於一個公共屋邨內(呢個係香港特殊情況),會否遭受報復呢?
講起嚟,如果要學生上庭作證嘅話,學生一定要事先簽字應允,自願驗毒,自願作證,當然亦同時需要家長簽字。講起法律,問題多多,涉及私隱,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以及實際嘅刑事訴訟嘅程序問題,故此王會長話律師會唔出聲唔得。
王會長在中文大學聯合書院畢業,主修歷史,講法律問題冇咁多legalese(法律言辭),幾好傾也。佢話律師會推行一個「師長計劃」,年青律師擔任中學生嘅「學長」,學生有個人問題可向學長傾訴,由學長輔導之,此計劃係律師會嘅志願性工作,反應好好。

有律師做學長輔導,當然係好。但年少學童多數聽同輩說話,受同輩壓力,對成年人嘅說話唔多聽得入耳。大編輯就有一位朋友,屬中產階級,育一女一子,大女讀書生性,入咗大學醫學院,細仔讀到中三就冇乜心機,掛住玩,無心向學,勉強升上中四之後,細仔忽然話要去「百佳超市」做散工賺外快,父母當然極力反對,但細仔邊會聽話吖。原來佢與三位同學商商量量搵散工,啱啱行路經過百佳就走入去應徵做散工,返屋企報告畀父母只係例行公事啫。父母激氣兼冇符,驚住兒子以後更冇心機讀書。點知過咗幾個星期,奇蹟出現,兒子自動話唔想再做散工嘞,以後會努力讀書考大學,父母驚喜之餘,追問點解,兒子和盤托出,做咗百佳散工之後,被逼遵守工作規矩,嚴守規律,工作辛勞,又日日畀啲阿嬸同事教訓:細路,做散工唔做得一世,讀書先至係正路。另外一啲散工又話,呢類工冇前途o架,快啲返學讀書啦。捱過鹹苦之後,兒子迷途知返,父母大喜過望,猛講多謝百佳代佢哋教仔,大編輯聽完為之莞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