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歷史建築計劃接受申請活化藍屋 留屋又留人

第二期歷史建築計劃接受申請
活化藍屋 留屋又留人

【本報訊】發展局推出第二期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灣仔藍屋建築群、前粉嶺裁判法院及首個納入計劃的法定古蹟沙田王屋村古屋等五個歷史建築,昨起接受非牟利團體申請。其中藍屋採用嶄新的「留屋又留人」活化方案,營辦團體要改善藍屋衞生設備,多年來「倒夜香」的特色,日後將會絕迹。
記者:黃偉駿、張文傑

其餘兩個歷史建築,包括在第一期計劃時因沒有收到合適方案而回收的舊大埔警署以及九龍城侯王廟石屋。文物保育專員陳積志昨介紹時表示,獲批經營權的團體,毋須承擔翻新費用,全數由政府承擔,並會獲上限500萬元的資助,補貼非牟利團體首兩年營運可能面對的赤字。

房協指六戶留下來

在可供申請的歷史建築中,只有房協旗下的灣仔藍屋仍然有住客,目前大約有十多戶,多數是住了多年的老街坊。陳積志稱,為令藍屋居民社區網絡,在活化後得以保留,發展局採用嶄新的留屋又留人構思,讓現有居民選擇在原址居留,令街坊街里人情味延續下去。房協表示,經初步了解後,暫有6戶住客要求在藍屋活化後原址居留,其餘願意遷出的住客,將安排遷往其他公屋單位。不過,發展局稱有大約13戶住客願意留下來。
現時藍屋建築群由藍屋、黃屋及橙屋三組共九幢建築物組成,很多基本衞生設施,包括單位內的獨立廁所都欠奉。陳積志表示,獲批的營辦團體,翻新藍屋時要加入現代衞生設備,翻新後也不能向住客獅子大開口加租,租金不能高於現水平。目前藍屋住客向房協繳付租金,由400多元至1,000多元不等。一直協助藍屋居民的聖雅各福群會社工黎嘉駿稱,會跟藍屋的街坊商量,一同制訂活化方案後,才正式提出申請。
提出申請的非牟利團體在首輪入圍後,須找測量師及建築師制訂更具體方案呈交評審委員會,陳積志表示,鑑於非牟利團體或有財政困難,未必有能力支付這筆高昂的專業費用,所以當局放寬政策,墊支一筆費用予這些團體聘請專業人士撰寫報告。

五歷史建築介紹
灣仔藍屋建築群

藍屋(一級,1923年落成)
四幢四層高建築,
總樓面面積1.13萬平方呎

黃屋(二級,1922年落成)
四幢三層高建築,
總樓面面積5,000平方呎

橙屋(未評級,1957年落成)
一幢四層高建築,
總樓面面積2,100平方呎

建議用途:教育或遊客中心

前粉嶺裁判法院

尚未評級,1960年落成

總樓面面積2.1萬平方呎,用地4.4萬平方呎

建議用途:藝術及創意工業用途

沙田王屋村古屋

法定古蹟,1911年落成

總樓面面積逾3,500平方呎,用地9.46萬平方呎

建議用途:美術館或茶座

舊大埔警署

二級,1899年落成

總樓面面積1.4萬平方呎,用地7萬平方呎

建議用途:度假村、文化藝術村

九龍城侯王廟石屋

尚未評級,
1937至1957年落成

總樓面面積2,200平方呎,用地約3萬平方呎

建議用途:郊野學習、教育或遊客中心

資料來源:發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