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現仍剃頭梳辮、不時以清裝打扮的滿族後裔愛新覺羅州棠,疑於屋村穿梭巴士上,因座位與人爭執,遭嘲諷為怪人,他欲捉住對方理論,結果被控襲擊。案件昨在屯門裁判法院提訊,被告認罪,獲輕判自簽1,000元守行為3個月。他其後在冲印店接受訪問表示,為了公義投訴乘客不守規矩,懷疑是次遭人整蠱。 記者:陳浩義
剃頭結辮的被告愛新覺羅州棠,62歲,在港從事相片冲印工作,月入2萬元,與妻育有一名現年31歲女兒及一名21歲智障的兒子。控罪指他於今年6月6日在西鐵天水圍站外對開的士站,襲擊男子蔡文榮。
案情指,事發早上10時許,被告與男事主在一輛穿梭慧景軒與天水圍西鐵站的屋村巴士上,因座位問題發生爭執。當巴士抵達天水圍西鐵站,乘客落車後,被告打了蔡背部一下,男事主的妻子目睹報警。
警方到場將事主送院,檢驗報告指51歲事主背部有觸痛。警方以普通襲擊罪拘控被告,他在警誡下承認有打對方。
被告昨穿清裝服飾到庭,他沒有聘律師代表,親自求情表示,他是滿洲人,不會動粗,因自己民族被侮辱,遭對方嘲笑怪人,他只是想捉住對方理論,並非蓄意,因跣手打到對方。
被判守行為留案底
他又稱,曾當三年海軍會嚴守紀律,日後行為檢點,不會隨便觸碰他人,是次因不懂法律才將事件拖延至今。被告並呈上區議員及太平紳士替其撰寫的求情信。他最後獲法庭判予守行為,但經查詢,得悉要留案底,便黯然離開法院。
愛新覺羅州棠昨在其尖沙嘴經營的冲印店內,似乎對認罪留有案底感到後悔,影響名譽,「唔認罪仲好!唔係打人,家認咗無得轉圜!」他懷疑自己為了公義,遭人陷害,他過往常投訴一些搭穿梭巴士的乘客,「唔排隊、唔拍卡、又喺車度食嘢!」他慨嘆。「家已定案,惟有阿Q精神,當自己唔好彩喎!」
案件編號:TMCC2335/09
每朝結辮梳髻方出門
【本報訊】愛新覺羅州棠是滿洲人,為清太祖努爾哈赤的十一世孫,輩名溥棠,並出任香港愛新覺羅氏宗親會,以及滿族同胞互助會的會長一職。他一直以來維持滿洲人的生活習慣,每天穿起滿洲服與福晉(即太太)出門,就算很趕時間,都必定結辮梳髻。
他們一家人踏出家門,必定穿着清裝滿服示人。每人訂做了7、8套,打開衣櫃盡是多套金黃色的清裝服飾。滿洲人亦好信風水命理,八旗軍、飲食上的八碗八碟,全都同「八」有關,因為滿洲人認為「八」利大清,而州棠則認為黃色最利他,所以全部清裝滿洲服都是金黃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