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版報導兼評論某藝人,只有緋聞曝光見報,與事業有關的消息欠奉。這是誰在開誰的玩笑?甚麼見報甚麼不值一提的決定權都操在誰的手裏?
一個藝人的事業,一旦見報,恐怕不是好事:不是如何走下坡風光不再,就是被迫轉行生計難保,彷彿讀者看見藝人越墮落才會越快樂。
再成功的演唱會,見報的只是服裝有沒有抄襲嫌疑,夠不夠暴露;台詞有沒有對疑似愛侶表白的蛛絲馬跡,有沒有黃色笑話娛賓;誰誰誰有去捧場,誰在場中不給面子睡着了。台燈音如何?沒有特技機關,不提也罷,或是不懂怎樣寫成題目;演繹水平如何?除非走音,否則也不值一寫,或無字可用可寫。
藝人事業,不外乎歌影視,碟評視評歌評如今都被擠到哪裏去了?少量雜誌還留下小小一格,打幾粒星星了事。報章寧願評彈藝人的品,也不敢不願不懂品評藝人的事業成績。
真替策劃記者會的人辛苦,橋段越想越少,最寃的是想得再新再搶都徒勞無功。要推廣的活動即使會見報,最多撈得一行字,內容詳情?讀者都給剝奪了知情權。那些人力物力場租,注定是白花的,也該有心理準備換來的是與主題無關的報導,出席藝人回應當時熱門話題的答案,才是記招後得到的招待。
看娛樂版也許能帶來娛樂,但那是一種獨立於演藝事業之外的娛樂活動,樂趣可能出於黑心與好奇心,和看電影聽歌是兩碼子事,參與的也可能是兩種人。既然有所謂紙上明星,大概也有紙上娛迷,只看明星的紙上演出,從不看真人表演,即便看了,也覺得不如娛樂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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