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東區裁判法院昨裁定,張嘉洪在08年7月先後於三個收市競價交易(U盤)時段,操縱兩隻衍生權證的價格罪名成立,被判監禁兩個月,緩刑12個月,罰款9000元,並須向證監會繳付調查費28263元,這是首宗就收市競價交易時段操縱市場而判監的個案。
監禁2個月緩刑12月
張嘉洪承認三項進行虛假交易的控罪,操縱中行(3988)及工行(1398)衍生權證收市價。他先後於去年7月14日、23日及24日的收市競價交易時段內,以不合理偏高或偏低價格發出小額買賣盤,將中行及工行的權證收市價分別推高8%及48%,並將工行的權證收市價壓低10%,令其下一交易日以較高價格沽出持有權證及以較低價格買入相關權證。
此外,前協聯證券職員嚴敏行亦因於今年3至5月在開市及收市競價交易時段,操縱落盤活動,周三被證監會暫時吊銷牌照,為期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