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大學一名女生發現同學在電腦室因「大懵」遺下一部手提電腦,於是據為己有帶回家中,被閉路電視拍下犯案過程。現已畢業的女生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偷竊罪。裁判官慨嘆她斷送大好前途,判罰款2,000元。
署任主任裁判官錢禮判刑時表示,年輕有潛質的被告在本案留下一個案底,實在可惜,接納她求情稱因判斷錯誤而愚蠢犯案,希望她不要再犯。
現年22歲的被告李朗怡,案發時為港大經濟及工商管理學院三年級學生,昨由多名親友陪同到庭。她知悉獲判罰款時,不禁「眼濕濕」。
同學遺下 據為己有
案情指今年4月15日中午3時許,港大女生夏夢竹(19歲)在邵逸夫樓的電腦室溫習後離開,想起遺下一部價值9,930元的Fujitsu手提電腦,返回電腦室遍尋不果,於是報警。警方翻看閉路電視錄影帶,發現被告取走事主的電腦及離開電腦室。今年7月拘捕被告,並在其家起回涉案電腦,警誡下她承認犯案。
案件編號:ESCC408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