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毒諮詢中心成立至今已有四年,很多時接到的電話查詢,都是因小孩誤吃了一些隨手可得的東西,而又不清楚哪些東西是否有毒。例如對小孩有益的維他命A,卻因過量服用引致肝功能受損。為甚麼一些明明對身體有益的補充劑,反成為對身體有害的毒藥?
要學習「用得其法」
「萬物皆毒,毒性視乎劑量而定」。這是十六世紀一位出色的毒理學家Paracelsus帕拉賽瑟斯(1493-1541)的名句。原來在數世紀以前,已有人提出每一種物品皆能為毒,只視乎我們吸取的劑量會否足以令我們中毒,亦即在於人體所能接受的劑量,如我們日常飲用的水,普遍認為無毒的,但若在短時間內喝下三、四公升,也會引致「水中毒」,嚴重的可致命。至於一些被視為毒藥的物質,例如山埃(氰化物),我們身體是有能力處理極少的劑量,將其轉化為低毒性的硫氰化物,如果攝取的劑量超過身體的解毒能力,就會出現山埃中毒的症狀。
其實我們每天吃的東西裏,有不少是對身體有害的。如蔬果殘留的殺蟲劑和深海魚的水銀,但只要攝取的份量不高,我們的身體是有能力處理並排出體外。
中醫有云「凡藥三分毒」,所以「藥能治病,也能致病」。任何人吃了過量應吃的藥,或誤服了不應服的藥,也可能藥物中毒。藥物的服用必定要跟隨醫生或包裝指示,如有任何疑問,必須詢問醫生或藥劑師。如果我們不想為毒所傷,謹記「勿過量」,並要學習「用得其法」。有時人中毒,是我們不理會身體的限制,不愛惜生命所致。
撰文:香港中毒諮詢中心總監劉飛龍醫生
逢周五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