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眼奪命 - 李碧華

一眼奪命 - 李碧華

本來本月二十六日是七夕,台灣有一名十八歲半工半讀學生,日前準備情人戒去會女友,途中卻在火車廂內被刺死,來不及過中國情人節,更見不上最後一面。
何以招致殺身之禍?原來他被附近二十四歲男子懷疑「瞄了我女友一眼」,盛怒之下拿出一把利刀直刺,心臟下方大動脈被割破,大量出血。當場制服兇徒的目擊者道:「白衣服馬上變成紅……」
兇徒有精神分裂症,工做不長又偷東西,而且愛脫光光「蹓鳥」。常鬧糾紛,叫鄰居頭痛,面對鏡頭直言者,沒一句好話。電視台採訪,父親淡漠:「我對他沒希望了,不想管,隨便警察怎麼樣……」另一方面死者是孝子,家人在火車廂內以他學校制服招魂,哭斷肝腸。
罕見、荒謬、無辜的案件,人人都莫名其妙。勤奮老實又愛情專一,怎可能偷瞄人家女友便賠上寶貴生命。二十四歲殺人,從此沒前途,看他表情(台灣不會把兇嫌黑布蒙頭的)並無悔意。
兩人理應永遠沒有走在一起之緣份,交不上朋友也不會積仇恨,但竟是生關死劫終身遺憾。若非恐怖的「前生因果」,一眼之間一秒之間,冥冥中又被什麼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