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38年駕駛經驗的小巴司機,午飯時間駕駛一輛行走元朗至流浮山的專線小巴,駛經元朗泰利街時,見塞車便心急倒車,打算繞路而行。惟他倒車時並沒有望車旁兩邊側鏡,僅聽車上一名乘客發號施令,便向後駛,結果將一名94歲持枴杖過馬路的老翁撞至爆頭身亡。司機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押後判刑。
記者:陳曉薇
被告陳繼興(59歲)昨在庭上不時低頭用紙巾拭淚,表現歉疚。他被控於今年1月11日,在元朗泰利街危險駕駛,導致94歲退休人士關斌(譯音)死亡。被告還柙至下月9日,先取背景及醫療報告,以了解被告身體狀況始判。
案情指,被告於案發日中午1時,駕駛一輛34號專線小巴,途經元朗泰利街。當時路面繁忙,他見前路塞車,停車等候約一分鐘,便決定倒車,右轉返回東堤街另取別路行駛。他倒車時,只集中看中央倒後鏡,並無看車兩旁側鏡。當時車上有一名男乘客自發替他向後望了一次,便叫他倒車行駛。
被告以為路面安全,便按指示後退。怎料,倒車三個車位後,便將持枴杖過馬路的途人關斌撞倒地上,後輪輾過老翁頸項。
老翁遭兩度輾過
被告情急下,開車向前,原打算駛離老翁,豈料後輪卻再輾過老翁的腰及左腳。被告下車察看時,發現老翁已遭輾至爆頭,於是報警。老翁被送院後,證實身上多處受傷死亡。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已有38年駕駛經驗,曾任貨車司機10年,隨後20多年一直任職小巴司機。他的交通紀錄良好,只曾於去年因衝紅燈被定罪。
求情稱,他案發時受聘駕駛該條路線已有一年,今次因愚蠢地依賴乘客替他睇路才會撞死人。他事後對死者感到歉疚,曾想過自殺。他亦因此事與妻多番爭吵,最終離婚收場。而他在案發後已遭解僱,現依靠每月約1,800元綜援金過活,望求輕判。
案件編號:DCCC78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