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教育局將於今年9月新學年開始不再資助年滿18歲的智障學生,有學生指政策涉及歧視,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法官張舉能昨在判詞指,年滿18歲的智障學生與主流學校中五學生相比,他們在申請繼續升學時同受學額所限,主流學生無獲優待,不涉歧視,故判智障學生敗訴。學生家長批評裁決「冷血無情」,扼殺學生學習機會,考慮上訴或以另一個案再提司法覆核。
記者:陳曉薇 陸羽平
逾半百智障學生及家長昨到高院等候裁決,當關注特殊教育權益家長大聯盟成員張超雄向他們宣告敗訴,並聲言絕不輕易放棄時,不少家長表現激動,抱着子女痛哭。有學生高呼「我要讀書」,以示對裁決不滿。香港復康聯盟亦發表聲明,要求政府增撥資源,協助有需要的學生完成學業。
部份觀點尚待處理
申請人唐偉庭的母親蔡慧珠聞判後眼泛淚光說:「得唔到好嘅結果,我覺得好失望!」她表示,患唐氏綜合症及輕度智障的唐偉庭,過往兩年在校的社交及電腦訓練上均見成績,專家亦指他再讀一年,會有益處。現時他只能輪候學位餘額,或升讀僅教授單一技能的職業訓練局,扼殺他的潛能發展。
唐偉庭今年6月入稟申請司法覆核。代表唐的一方指,教育局新發出的資助則例規定,不再資助年滿18歲的智障學生,而主流學校則無設年齡上限,認為新規定歧視智障學生。法官昨指,唐偉庭已完成12年免費教育,而非年滿18歲,才不獲繼續資助升學;將其個案與主流學校尋求重讀的中五生相比,主流學生亦要與其他同學競爭有限學位,無獲任何優待,故裁定案件不涉歧視。
對於另一論點,指當局於新高中學制推行下,為確保學生有高中程度,將主流學校的免費教育,由9年增至12年,但智障學生卻不獲相對地調整增加,在同一理念下,智障學生相對損失三年學習期,造成不公;法官昨指論點具吸引力,但唐偉庭不在新學制下,論點不能受理。
法官張舉能在判詞慨嘆,明白裁決會對學生、家長及支持者造成極大不滿,同情他們的遭遇,但需依法行事,知道本案另涉其他觀點尚未處理,期待日後另作裁決。
教育局回應指,理解家長愛護子女心切,明白各界對智障學生的教育安排存在不同詮釋,但當局會尊重法庭裁決,繼續協助有關學校,盡量妥善安排受影響的學生。
政府期望告一段落
根據局方資料,今年滿18歲的離校智障學童有830人,當中302人早前申請繼續留校,244人獲批。政府消息人士指,餘下的58人大部份已完成12年的課程,因此不獲批留校,重申不存在未讀滿12年而被迫退學的情況。另外有76人於6月30日截止前作出申請,尚待批核。
政府消息人士又稱,當局期望裁決可令事件告一段落,不希望出現對立。
教育局已聯絡各特殊學校,要求他們盡快就學童離校作出安排,並與提供相關服務的機構如職業訓練局、社會福利署等取得聯繫,而職訓局仍能提供足夠培訓學額。
案件編號:HCAL73/09
學校無額 仍讓舊生上學
【本報訊】關注特殊教育權益家長大聯盟昨在記者會上表示,對於法庭裁決感到徬徨和遺憾。他們估計現時約有100名年滿18歲的學生受到影響,在新學年將不能繼續升學。有大聯盟成員更在席上頻頻拭淚。
佛教普光學校校長何巧嬋表示,該校有11名年滿18歲的學生將於新學年失學,其中1人已申請往庇護工場,3人以餘下學額繼續留校,其餘7人經校董會商討後,決定如常讓他們上學。何擔心,如未能上學的學生耽在家中會重演天水圍智障女伴屍的不幸事件。
政府:寬鬆處理
身為家長大聯盟成員的立法會前議員張超雄形容,這批以舊生身份上學的智障學生是「次等學生」,因在資源限制下,他們未必能夠乘搭校車,也可能返學不足五日,更需要由陪伴者貼身照顧。張超雄的一名女兒為18歲嚴重智障人士,他計劃讓女兒以舊生身份參加校內活動,但校車及保險等問題未獲解決,也擔心教育局不批准。
對於佛教普光書院的做法,政府消息人士指,會以較寬鬆態度處理,「我哋都講法理情,喺唔犯消防條件情況下,我哋都唔會話要拉人封舖;而下個禮拜已經開學,我哋會密切跟進有關個案並予以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