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櫻 自由撰稿人
剛獲中共釋放的維權組織公盟負責人許志永,表示今後會繼續為有需要人士爭取正義,但處事會相對低調,並作出適當妥協。
不知是煞有介事,還是語帶諷刺,被忽然扣查、關押的許志永不談徹查、不求驗傷、不說賠償,劈頭一句就說願意妥協。今回雖云中央礙於輿論放人,但換得國內又一人權先鋒銳氣受挫,發誓規行矩步,這是中國法制之頹敗,更是制度再度打敗個人的活證。
明明只是涉嫌偷稅,卻可給關上近二十五天才決定起訴;一眾知識分子竟可憑一封質疑當局取締公盟及逮捕許志永乃不智(請留意:並非不法)之舉的公開信,令檢察機關忌憚,左右司法程序;許被釋放後大談妥協,又凸顯事件純屬政治迫害……中國法治之極端敗壞彰彰明甚,是中國最深重的不幸。
中共殺人徵地隨心所欲
中共要捉要放,從來都手到拿來,今次放一放,稍稍消消不滿,舉手之勞,算不上甚麼勝利。許志永被捕,因為他高調維權;許志永獲釋,亦因為他高調維權。假設今次被捉的只是一個從湖南遠來上訪,一心揭發村委濫財受賄、地方法院貪污瀆職的農村代表,試問要給公安關上多少遍,被跨省追捕的地區官員毆過多少回,方能引起群眾丁點垂目和關注?類似許志永的維護運動,每日都在北京的上訪村如實上演,經年累月。除了恒常的悲痛和不忿外,社會大眾何曾做過或做到甚麼,向這些隱沒於經濟洪潮的受寃者,仗義相助?
清末,浙江餘杭舉人楊乃武被誣與葛畢氏「小白菜」通姦,受刑不過被迫招認,二人被判死刑。在清代,凡死刑案件依例須逐級審核。楊層層翻供,卻因各省官官相護而無法扭轉定讞,最終要家屬上京翻滾釘床告御狀。及後因為京浙官紳大表不滿,再加幾位言官猛烈抨擊,以及當年之《申報》的詳盡報道,寃案始得平反。先後審理案件之官員,不論大小一律革職,而禍首餘杭縣令更被判流放充軍,不得贖還,案件前後歷時四年。
假若楊生在今天這個年頭,說不定會被省官買兇,隨時就地正法。即使他有幸到北京上訪,恐怕亦會被守候多時的省官活捉,或在北京待上幾十年而翻案不果,鬱鬱一生。今日的中共,省官猶比清朝官吏兇暴,殺人徵地隨心所欲;查案審判,制度還不如清末逐級審查復核般嚴密,枉死叢生。當年光緒新立,尚知整肅朝綱,而朝中也有言官敢抨大臣藐法欺君,對地方官吏猶能嚴打治理。今天官暴更烈、法更蕩然、政無整肅、地方更兇。過去的士紳,已成肚滿腸肥的大款;敢言的《申報》,早就為官方的統一喉舌所取替。過千苟活在中央腳下的上訪人士,慘受蔑視。
絕大部份百姓俯首政權
寂寂無聞的維權人士,千千萬萬,真的幸運如許志永者,卻萬中無一。如今連許都要妥協,他們又還有甚麼抗爭之餘地?中共手起刀落,時捉時放,輿論與知識分子反射作用如常。不論幾許捉捉放放,就只得旁觀者冷笑有人棄兵曳甲。中共法制崩壞的同時,絕大部份知識分子及百姓又沉醉國勢日盛的紙醉金迷,俯首政權。間歇性的義憤,既喚醒不了沉睡的大眾,也鼓動不了廣大的群眾運動。過去說民國不如大清,今天的中共,又似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