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期共有16間音樂中心或琴行發生失竊案,受害人多為教琴教師,疑犯利用盜竊得來的信用卡購物,涉款逾21萬元。警方一連兩日採取名為「鐵盾」行動,拘捕兩名男女,昨日落案檢控涉案男子一項偷竊罪,隨即在下午解往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案件押後至10月19日,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其間被告還押監房。
記者:蔡曉楓 胡恩宏 鄭大康
現年35歲的被告徐賢聰,報稱無業,暫時毋須答辯。控罪指被告於今年8月22日,在香港柴灣杏花新城地下的開心號音樂藝術舫,偷竊屬於女子李燕華的啡色銀包,內有現金1,630元、三張提款卡、兩張中國銀行支票、海洋公園入場證、及身份證等,被告亦偷取女子蘇凱欣的財物,包括一個紅黃黑色格仔銀包,三張學生證、一張身份證及輸血證。
購逾21萬元各種物品
控方昨要求押後案件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反對被告保釋。裁判官將被告還押監房看管。同案被捕女子昨獲准保釋候查。據了解,被偷竊16間琴行的17名事主,有教琴教師或導師,彼等放置在教室的銀包或信用卡被盜去,有人利用該些信用卡購買逾21萬元的物品。警方其後在被告東涌家中起回部份贓物。
港島總警區重案組總督察古展鵬指出,被偷竊的琴行及音樂中心遍佈港九新界,被告冒充家長入內,趁教琴教師完成教授,將學生帶離琴室時,他乘機潛入琴室,偷竊老師的財物。被告利用偷來的信用卡碌卡購物,包括海味、衣服手錶、波鞋、手機及超市現金券等,數量超過100件,有15部值6萬元手機拿往深水埗銷售,警方並已拘捕一間電訊公司36歲姓陳女負責人。
古展鵬表示,相信被告是單獨行事,他並用盜來的公共圖書館圖書證借書,包括5本英文教材。古呼籲琴行加強保安,教琴教師留心看管財物,同時不要將提款卡個人密碼放在銀包內。
其中一間發生失竊案的開心號音樂藝術舫,職員承認發生偷竊案,該處有10間琴室,職員指沒有儲物櫃讓教師放置私人物件,通常教師授課時將手袋銀包放在琴室,事後將跟進加強保安。有教琴教師表示會提高警覺,離開琴室財物隨身攜帶。通利琴行發言人稱,該琴行未有發生失竊案。
報失卡前冒簽 卡主或需負責
【本報訊】疑犯偷取琴行教師信用卡,並冒簽碌卡購物,卡主是否需要負責任,繳付被盜簽的賬單?法律界人士梁永鏗指出,每張信用卡的保障不同,有些有失卡保險,即使被冒簽也毋須負責。但不管如何,失卡應第一時間通知發卡銀行及報警。
梁永鏗律師稱,保管信用卡是卡主的責任,如果不慎遺失或被人偷去,當報失之後仍被冒簽碌卡,卡主當然不需負責任,如果在報失之前冒簽,責任不在銀行,持卡人或需支付簽賬,但需視乎信用卡的條款,部份有失卡保險卡主完全免責。
亞太區VISA免責
據VISA資料顯示,亞太區VISA訂有免責條款,如並非卡主碌卡,可不用付冒簽的簽賬額,但卡主必須證明其信用卡被盜用,因此一定要向警方報案,及盡快通知發卡銀行,提供失卡日期及時間。另據《銀行營運守則》,持卡人對失卡承擔的責任,上限最高是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