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有探員用新槍射歹徒

首次有探員用新槍射歹徒

【本報訊】大埔發生探員開槍事件,不但是事主當差33年第一次在辦案中開槍,原來也是自07年全港刑偵探員更換新槍後,首次有探員使用新槍射擊歹徒。
有指探員連開三槍全部落空,既是人的問題也是槍的問題,但警務督察協會主席廖潔明並不認同,他謂在執勤期間開槍會受很多現場因素所影響,「你估做戲咩,槍槍中!」
警隊在07年6月開始為全港3,500多名刑事偵緝探員換槍,新槍是火力更強的德國製90毫米口徑SIG-SauerP250DCc曲尺型手槍,其優點是可載15發子彈,射程達30米,準繩度高,不易走火,槍身短易收藏。

每年要到靶場「操槍」

雖說今次開槍探員當差33年從未在辦案中開過槍,但其實警務人員每年都要到靶場「操槍」,包括兩次訓練、一次考試,包括多項不同環境測試,例如掩護射擊、推進射擊、模擬夜間的暗燈射擊和模擬個案的投影射擊等,要75%命中才算及格,否則不能佩槍,直至再考試及格為止。
廖潔明認為,開槍落空並非新槍性能問題,他說:「現場距離、光線、探員狀態,以致目標同探員雙方移動問題,都會造成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