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協信箱:屋苑節能方案有助省電

房協信箱:屋苑節能方案有助省電

問:住戶發覺屋苑公共地方的照明裝置太多,而且24小時開啟,欲查詢有關節約能源計劃,以及相關指引或規定。

答:香港法例對於大廈走火通道照明有特定要求,緊急照明系統的設計應合乎《最低限度之消防裝置及設備守則》。若走火通道光線不足,走火通道燈須24小時亮着。詳情可參閱屋宇署的《1996年提供火警逃生途徑守則》內第二部份有關逃生途徑的一般規定。
至於屋苑其他公共地方的照明系統,如要達到節能目的,可參考機電工程署的《照明裝置能源效益守則2007版》照明裝置的能源效益要求。(網址: http://www.emsd.gov.hk/emsd/c_download/pee/lightingcop_2007.pdf)
屋苑法團在計劃公共照明節能方案時,應委任專業人士研究安裝節能設備,如時間掣及光感應器等。並須遵守法例要求和考慮其他因素,例如照明系統開關安排會否構成保安漏洞,尤其留意罪案黑點及隱蔽位置的照明時間。此外,當法團決定改動照明系統安排時,應事先通告各業主及收集意見,以免產生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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