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公司收手續費不借錢

財務公司收手續費不借錢

【本報訊】兩名市民上周向旺角一間以顧問公司為名的借貸公司借貸,表明是無業人士仍獲口頭答應借款,但要先分別繳付770元手續費,翌日卻因無入息證明被拒借款,但又不退回手續費,事主感到受騙,將向警方求助。

促政府加強監管

約50歲退休水務署公務員劉先生與領取綜援的友人,本月15日根據街頭廣告,致電位於旺角金雞廣場的一間顧問公司,每人欲借6,000元,且表明無入息證明,該公司職員口頭答應批款,並着他們到公司辦手續,並表示兩日後便有支票,但兩人須先分別繳付770元手續費。劉先生翌日收到該職員電話,指沒入息證明而拒絕借款,也不會退還手續費。
曾向財務公司借錢的劉先生指出,以往手續費一般約為100元,對該公司收770元初時也起疑心,但因急需用錢,才墮入騙局,將報警求助,期望可取回手續費。
記者在金雞廣場一帶,發現滿街是借貸公司的宣傳單及易拉架,當中包括該公司,所有宣傳品上均未有列出公司名稱,記者再到該公司查看,百多平方呎的辦公室只有一個屏風及寫字枱,未幾一名約30歲男子由屏風後出現,但表示不是公司負責人,拒絕回答任何問題。
民協發言人楊振宇稱,過去財務公司已出現類似問題,手續費高昂,事件反映情況變本加厲。他指不少財務公司以顧問公司或中介公司為名,促請政府加強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