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研取消土地增值稅

內地研取消土地增值稅

【本報訊】內地房地產稅制改革,可能延遲至「十二五」期間(即2011年至2015年)始進行,屆時有機會加入物業稅,同時取消土地增值稅。

房產稅改革兩年後才推

中國稅務總局於7月初時表示,物業稅或於2011年推出,不過,面對熾熱的樓市,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委員樊剛以經濟學者身份在本月初指,物業市場最大缺陷就是沒有物業稅,徵收物業稅令樓市健康發展。
樊剛言論隨即遭到反對之聲,而來自稅務總局消息,正在醞釀的地產稅制改革,有可能取消土地增值稅,原因是結合物業稅仍為地產稅制改革的一部份,而地產稅制改革依然會在「十二五」期間推行。
國稅局研究取消土地增值稅,一來此稅收不多,08年稅收收入只有537億元人民幣;二來徵收不易。至於取消土地增值稅的前提條件,稅務總局消息稱,如果需要調節房地產的超額利潤,就還需要保留土地增值稅。若房地產將來恢復正常,土地增值稅沒有存在必要。
稅務總局正在研究徵收物業稅推行難度非輕,中金日前發表報告,指以租金角度分析,如果保持投資收益率不變,及考慮市場供求,徵收1%物業稅率,樓價下跌幅度介乎15至20%。

倘徵1%物業稅樓價跌兩成

中金預期,內地可能參考香港或新加坡的物業稅徵收模式,對土地使用權及住宅所有權徵稅,同時可能設立物業價值的稅基,稅率在0.5至2%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