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眼球」又如何? - 李碧華

「吸引眼球」又如何? - 李碧華

娛樂圈人頭湧湧,要得到注意確實不易,內地稱為「吸引眼球」,說來有點動物性,把「眼球」吸引過去毋須上心,是一時半刻的擾攘吧。有些藝人連這也不會放過。反宣傳,正宣傳,反正是宣傳。只要能上版面,唱歌狂走音、出書錯字109、嘔奶滴泡AVfeel、三角緋聞、同行互插、報料扮被跟蹤偷拍……但求有人留意到存在就行。沒多少憑才華實力脫穎而出──因為那條路辛苦。
團體活動劃一衣着,例如人人同樣的上衣T恤,不甘寂寞者就愛把它剪爛、上色、撕扯至岌岌可危程度,務求性感出位。本身未具站當眼處資格,得靠小動作與眾不同。人們習慣了,亦無規矩約束,都說:「娛樂圈,是這樣的了。」
──若公益籌款賑災晚會,即使是一場show,部份人希望showoff,但起碼得尊重這個活動,前來支持便服從規定,全體整齊白T恤藍牛仔褲原意不突出個人,收萬眾一心之效。大合唱忽見桃紅及鮮黃褲子,格格不入相當矚目,與那些說話多多的失言風頭躉同遭觀眾揶揄。老實說,勢色不對馬上更換不難。「吸引眼球」又如何?招致反效果的風頭不出也罷。
別人失手,是同行的課程。